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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3日,据视频报道,一则关于杭州西湖游客手机掉入湖中,被一男子以1500元价格捞起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。该男子在视频中表示,如果15分钟内捞不上来,收费为700元,捞上来则收费1500元。据他表示,他一天收入可过万。
对此,西湖景区工作人员表示,如果游客手机掉到湖边或者不是特别难以打捞的地方,“肉眼可以看见,但是要借助工具打捞,可以找一下属地工作人员,不用收费,就是提供帮助。”如果掉落在深水区,则需要联系打捞队。钱江打捞队队员表示,视频中的男子并非打捞队队员,打捞队收费在三五百元左右,没有捞到收50元。
对于这一事件,网友们纷纷表示,付出了劳动收取劳动代价费可以接受,但收费过高有点落井下石的感觉。事实上,捞手机并不是一项高难度的工作,而且对于游客来说,手机掉落水中已经是一件不幸的事情,如果还要被不合理的收费“敲诈”,就显得过于不公平了。
作为景区工作人员和打捞队员,他们应该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,而不是以收取高额费用为目的。当游客遇到困境时,提供帮助是他们的职责所在。如果需要收费,应该是合理的收费,并且要提前告知游客,不能利用游客的急切心理,收取过高的费用。
总之,这一事件提醒我们,作为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,要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,不能为了谋取暴利而不择手段。同时,游客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在旅游过程中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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