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按照铁路部门的规定,随身携带物品的长度和体积要适合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,不妨碍其他旅客乘坐或通过;
2、随身携带物品的最大外形尺寸不得超过米,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米,重量不得超过公斤。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,超重部分以包裹运费支付,危险品交由就近停车站处理,必要时交公安部门处理;
3、乘客随身物品的免费重量为儿童,包括免费票、外交官克数和其他乘客克数。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或包裹在车站行李室托运。行李是指旅客自用的床上用品、衣物、书籍、残疾人专用汽车和其他旅行必需品。
4、行李中不准携带货币、有价证券、珍贵文物、金银首饰、档案资料、国家禁止或限制携带的物品、危险品等下列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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